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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公告

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屋顶20.35兆瓦(交流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屋顶20.35兆瓦(交流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常州金坛钱资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屋顶20.35兆瓦(交流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龙湖路2号、华城路1668号、盐港中路69号、复兴路58号、东村东路86号、中兴路86号、金坛大道158号、华阳南路88号、育才路1号、西门大街288号、金坛大道北侧、钱家路东侧、金湖路西侧、北环西路165号、指前镇205县道北、241省道东。
2.建设规模:根据供电部门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的情况说明,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模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量消纳方式:本项目租用屋面268712.84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35兆瓦(交流侧),本项目直流装机规模约24.42069兆瓦(备案证涉及7家企业资产、分为14个建设子项目,接入变压器分为45个,详见附表)。
3.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除招标人采购外)、施工,并对所承包的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项目。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光伏系统设计、低压光伏系统设计、接入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消防系统;水清洗系统;安防系统设计;光伏组件排布设计;光伏阵列电气接线设计;逆变器规划设计;光伏阵列支架及基础结构设计;光伏阵列防雷接地设计、并网接入等)、防水设计、加固设计、现场勘探(现场实勘并编制实勘详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技术交底、参加竣工验收等,确保本项目能并网发电所产生的一切设计内容。
2)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审批手续办理,项目的所有工程(防水、加固、接入等)、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580W光伏组件9.35MWp及540W光伏组件1.07MWp,共10.42MWp由招标人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招标人采购供应材料的安装及其相关的一切损耗)、所有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防水施工、加固检测、项目管理、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防雷工程、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两年缺陷责任期(免费运维)和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八年日常运维服务、设备质量保修服务、包含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以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的服务,以及其他完成项目最终验收所需的工作,为交钥匙工程。
3)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5557.136507万元;非甲供光伏组件部分的最高单价限价:2.29元/W(直流、含设计采购施工)、甲供光伏组件部分的最高单价限价:1.6元/W(直流、含设计采购施工但甲供组件除外)、运维固定单价为0.035元/W/年(不得调整)。
5.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2.1.1工程设计资质和2.1.2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1.2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
2.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2.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4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3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2.3.1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 、② 、③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业绩。
2.3.2投标施工负责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 、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2.3.3投标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 、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16280kW(交流)(含)以上或19500kW(直流)(含)以上已完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业绩。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本招标公告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2.5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 ,在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节假日除外)
2.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请报名单位按照本公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将报名资料扫描(加盖公章)整理后发至对应邮箱2234993275@qq.com。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附件二);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采用委托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详见附件三);
5.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均可)。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其一均可):1)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2)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注:
1)开标时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印3份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
2)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得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递交报名材料时一并支付此项费用,售后不退,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225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22509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开标室)。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77061400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人:女士
电话:18706148579
、其他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及评审细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3.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
1)建设方名称:常州能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3)电话:17706140015
4.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
1)行政监督部门:江苏金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金沙科技金融中心2幢
3)电话:0519-856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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