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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溪镇产业园区绿化空秃补植项

直溪镇产业园区绿化空秃补植项目
限额以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直溪镇产业园区绿化空秃补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集体资金:0%,私有资金: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1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  
2.1.2建设规模:/。
2.1.3项目估算价:   25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施工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含)以上园林专业职称  (资格)
注:如职称无法反映园林类专业,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5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日前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jtq/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5月  日1400(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100  元。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tfzx/)、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5
CA认证证书办理: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公司有两家,分别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各方交易主体任选其中一家进行办理。
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
http://114.55.52.107:9010/applyczjg/upload/help/jsjschangzhou/businessguide.html
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详见:
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2.html   
1.1办理CA认证证书
投标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并查阅 “常州市金坛区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因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注册
投标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1.3驱动下载
投标人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新点驱动(江苏互联互通版)”下载相关驱动。
1.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通过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专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1.8注意事项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开标大厅检测工具”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各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1.招标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112340876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邮箱:380697210@qq.com   
招标文件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方式 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账号:320501626436000020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保证金说明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  日14:00之前到达。未在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个月内未签订合同的,退还第二、三名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2339362
六、保证金打款问题注意事项
1.账号后四位前需输入-(可以使用减号),此为必输不可省略。
2.网银中收款人开户行行名为中国建设银行金坛市支行营业部(行号为105304200012),与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是同一家。
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得,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九)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后审需审查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二)对资格审查材料的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并录入或上传到指定位置,未按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录入至“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指定位置。
1.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对应的位置为“投标所需其他材料”版块;
2.以上第1.1款项资审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动链接,未按要求作链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满足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且一次性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5.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一)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二)登录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为保障各投标人投标权益,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 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280095-5 ,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开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人宣布开标并允许解密后,投标人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市金坛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人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六、备注:
1.本工程所有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工程投标人不满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3.本工程由于软件模板限定,评分办法以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以招标公告附件要求为准。
4.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              /              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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